2007年9月2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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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合适成年人”为未成年人守航
杭州铁路检察院试行的这一制度让犯下罪错的小杰泪流满面
本报记者 仇健

  本报讯 17岁的男孩小杰(化名)在火车上盗窃了一只手机,考虑到其父母远在湖南农村,杭州铁路检察院请来了“合适成年人”参与提审。9月12日,被取保候审的小杰含泪告别了检察官,踏上了开往上海的火车。这是杭州铁路检察院聘请“合适成年人”后办理的第一个案子。
    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我国法律要求,司法机关在侦查、起诉和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,必需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到场。杭州铁路检察院的石检察长说,检察院每年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虽然不多,可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火车上犯罪的嫌疑人流动性强,老家都在天南地北,有的甚至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农村。于是,检察院在今年7月推出了“合适成年人”制度,由他们代替那些无法前来的父母参与未成年人的提审,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。
  9月2日,17岁的湖南男孩小杰到上海工作,在火车上,他发现对面女青年的卧铺上有一部诺基亚N73手机,因为经受不住诱惑,乘女青年上厕所时,他藏匿了手机。女青年回到卧铺发现手机不见后,马上报警。睡在上铺的小杰首先进入警方视线。见势不妙,小杰把手机电板拆下,藏到了厕所放卫生纸的卷筒里。
    经验丰富的警察很快找到了手机,再次询问小杰时,小杰交代了事实。经估价,手机价值3089元,小杰构成盗窃罪,并被警方刑事拘留。之后,铁路警方向杭州铁路检察院提请批捕。
    由于小杰家住湖南农村,父母无法赶来杭州,于是,检察院在提审时请来了“合适成年人”、杭州工务段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陈慈林。慈眉善目的老陈有着丰富的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经验。在看守所,检察官与老陈向小杰宣传了《刑法》规定,并语重心长地指出:“孩子,你的一念之差可能会葬送你一生的前程……”小杰流下了悔恨的泪水。
    通过交谈,老陈认为,小杰家住湖南农村,父母千辛万苦把他培育成人,刚刚踏上社会就遇到此事,非常不幸,我们应该通过教育,尽量挽救一个年轻人和一个家庭。此外,小杰未满18周岁,心智发育尚未健全,这次是偶犯,并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悔改之意,应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。
  “如果为了一只3000多元的手机,毁了一个年轻人的一生,这个代价太大了。”于是,老陈建议不妨对小杰采取取保候审。检察院采纳了老陈的建议,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。与此同时,检察官陈米华费尽周折联系上了小杰在上海打工的舅舅。9月11日,小杰的舅舅赶到杭州,为小杰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。9月12日,小杰含泪告别检察官,踏上了开往上海的火车。